关于结婚落户必须满2年的文章,我们这两天刊发了两篇:
1.通知了!卡在12月1日,不满2年无法安置。
2.注意!必须结婚满2年。
注意,这里针对的对象,是军士,相关的规定,也说的是军士易地安置的一些政策。
昨天文章刊发后,后台就有人咨询军官异地安置时间卡点的问题:
那么,军官随配偶安置,在政策上究竟有没有2年的具体要求?
先说答案:有,也没有。
这是怎么回事?
今天就给大家说一下军官随配偶安置的结婚时间的相关问题。
军官随配偶安置,不能完全说有没有2年的说法,而是要看各个地方的安置政策。
比如有的地方就对婚龄有要求:
1.配偶取得帝都常住户口满4年的。
2.配偶取得魔都常住户口满3年的。
3.配偶取得津门、重庆和省会城市、副省级城市常住户口满2年的。
4.配偶取得其他城市常住户口的。
刚才只是简单提了几个地方,也有的地方,还专门要求必须是婚前户口。
比如北京和青岛等地,军人结婚后,配偶通过买房等途径落户的,军人转业的时候,是无法随配偶安置的。
除非是婚前户口或者是部队驻地,军属随军落户到当地,军人转业的时候才能安置到当地。
所以,关于军官随配偶安置是否需要2年的说法,还是有时间要求的,并不是像大家说的军官安置,不需要满足结婚时间要求。
如果想要安置在北京、上海、天津、省会城市的,一定要注意当地的安置要求中关于结婚时间的问题。
当然了,基本上军官转业安置的时候,不会考虑结婚时间卡点的问题。
因为像如果要去帝都、魔都、津门等地,自己转业的时候肯定会注意卡时间的。
其他地方没有要求也能理解,基本上军官转业安置的时候,结婚都在2年以上,尤其是这几年,正常28-30岁结婚的话,基本上能走的时候,也在33-36左右,甚至岁数更大,孩子都可以打酱油了,结婚还能不满2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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