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结婚的特别、特殊规定等相关政策解读!

来源|兰色微信公众号(ID:lanseluntan)

作者|兰小兔

为结合军队实际贯彻执行《婚姻法》,总政治部于2001年11月颁布了《军队贯彻实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对军人年龄、配偶条件等诸多问题作了具体规定。由于军人职业具有特殊性,这些规定与《婚姻法》的一般规定相比,也有一些不同之处。

尊重社会公德的特别规定:现役军人在处理婚姻关系上,应当模范遵守《婚姻法》,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未婚同居,不得发生婚外性关系。

军官和文职干部恋爱报告审查程序的特别规定:现役军人应当慎重地选择恋爱对象,军官和文职干部确定恋爱关系后,应当主动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报告,由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对其恋爱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现役军人配偶条件的特别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应当是政治可靠、思想进步、品行端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现役军人申请结婚程序的特别规定:根据《规定》的有关规定,现役军人申请结婚由部队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负责审批。营职、专业技术10级以下军官和职级相当的文职干部、士官、军队正式职工申请结婚的,由团级单位政治机关审批。现役军人结婚必须提前1个月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或政治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查同意后,填写《申请结婚报告表》作为归档材料;由政治机关出具《婚姻状况证明》,作为登记结婚的依据。

义务兵、士官和学员恋爱、结婚的特别规定:义务兵一律不准在部队内部或驻地找对象,服现役期内不得结婚;士官原则上不得在部队驻地或本部队内部找对象结婚( 《关于进一步加强士官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对回原籍择偶却有困难,男士官年龄超过28岁,女士官年龄超过26岁,经师旅级以上政治机关批准,可以在部队驻地或部队内部找对象结婚。 );军队院校生长干部学员,在校学习期间不得结婚。值得注意的是,士官不得在部队驻地或本部队内部找对象结婚,是原则上要求。

根据《规定》,士官恋爱、结婚不受上述规定限制的情形有以下两种:对孤儿、伤残人员和个别年龄超过30周岁回原籍找对象确有困难的士官,要求在部队驻地找对象的,由军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在边疆国境县(市)、沙漠区、国家划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区和总部确定的一、二类岛屿部队服役的个别中级以上士官,本人提出在部队驻地找对象的,符合当地民族政策,由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与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协商同意,经师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并签订转业军人就地安置协议书的,可允许在部队驻地找对象结婚。

军人在服役期间,其婚姻关系均被视为军婚。

现役军人是个特殊的群体,其婚姻关系的建立、变更要比地方人员的婚姻特殊一些,既要符合《婚姻法》的规定,还必须符合军队的相关规定。对现役军人婚姻的特殊规定主要有:

一、关于结婚的特殊规定。现役军人结婚前要由部队对其对象进行政治审查,之后由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证明,方能到地方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手续;士官原则上不得在部队驻地或本部队内部找对象结婚;而义务兵则一律不准在部队内部或驻地找对象,服现役期内不得结婚。为了保守军事秘密和维护国家利益,现役军人一律不准与外国人结婚。

二、军人离婚的诉讼管辖。双军人离婚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军事法院试行审理军内民事案件的复函》规定,可依法向被告单位所在的军事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当然,双军人也可选择向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起诉,选择军地哪个法院,实行自愿原则。要注意的是,双军人离婚必须要在本单位政治机关开具相关证明。而仅有一方为军人的婚姻,若发生离婚纠纷,总的讲还是按照“原告就被告”的原则选择管辖法院(只能是地方法院),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一方为非文职军人,也可由原告(非军人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对军人婚姻的法律保护。我国《婚姻法》第33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除外”。对于如何保护军婚问题,应注意把握以下几点:

(1)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是指非军人配偶而言。如果双方都是现役军人,或现役军人向非军人的配偶一方提出离婚,不适用此项规定,按一般离婚规定处理。

(2)所谓“须得军人同意”,是指军人的配偶提出离婚,非经军人本人同意,军人一方没有重大过错的,不得准予离婚。对感情已经完全破裂,确实不能继续维持夫妻关系的,经调解无效,法院应通过军人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在做好军人思想工作的基础上,可准予离婚,但处理时必须慎重,严格掌握。

(3)所谓“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有关规定,是指:有重婚或者有配偶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等情形;或者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4)现役军人的配偶提出离婚,如系第三者插足破坏军人婚姻所致,即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应依照《刑法》259条规定,追究第三者的刑事责任,按破坏军婚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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