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健康时报网
6月起,一批新规将陆续施行。婚姻登记“跨省通办”、两地开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新修订未成年人两法“六一”施行……哪一项对你的生活影响最大?
新修订未成年人两法“六一”施行
6月1日,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将正式施行。两部法律规定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建立未成年人心理健康筛查和早期干预机制,建立预防性侵害、性骚扰未成年人工作制度等。
新《未成年人保护法》确立国家亲权责任,当监护人不能履行监护职责时,由国家及时介入;专门增设“网络保护”一章;同时还明确,对性侵害、性骚扰未成年人等违法犯罪行为,学校、幼儿园不得隐瞒,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明确不良行为,如吸烟、饮酒、旷课、逃学、沉迷网络等不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行为;对收容教养进行改革完善,不再使用“收容教养”的概念,将相关措施纳入专门教育,建立“专门矫治教育”制度。
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推行
2021年5月19日,在民政部召开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上,经国务院同意,2021年6月1日开始,将在辽宁、山东、广东、重庆、四川实施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在江苏、河南、湖北武汉、陕西西安实施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试点期限为2年。
资料图片,健康时报牛宏超/摄
创新医疗器械将被优先审评审批
新修订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对创新医疗器械优先审评审批;对用于治疗罕见疾病、严重危及生命且尚无有效治疗手段的疾病和应对公共卫生事件等急需的医疗器械,可以附条件批准,加快产品上市;参照疫苗管理法,规定出现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者其他严重威胁公众健康的紧急事件,可以在一定范围和期限内紧急使用医疗器械等。
两地开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自2021年6月1日起,在浙江省(含宁波市)和重庆市开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试点期限暂定一年。参与试点的保险公司包括: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试点内容,包括:试点保险公司应创新开发投保简便、交费灵活、收益稳健的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产品。消费者达到60周岁及以上方可领取养老金,且领取期限不短于10年。试点保险公司应积极探索服务新产业、新业态从业人员和各种灵活就业人员养老需求。允许相关企事业单位以适当方式,依法合规为上述人员投保提供交费支持等。鲁洋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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