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婚礼习俗特俗综合版本!有大娶小娶之分,仪式讲究且复杂

文|欧崇敬

在台湾,结婚是一个大事情。

许多姑娘家把结婚当做是终身的重要梦想,因为大家总认为,结婚是人生大事,尤其台湾的姑娘很多被家里好好地捧着,尤其从1970年代以来台湾经济起飞,所以家家户户对于女儿几乎都是捧在手心每一个爸妈都把女儿尽可能当做掌上明珠,这种情况从1970年代一直到公元2000年左右尤为重要,因为这段时间台湾的经济非常之好。

当然大家说那2000年以后,难道情况有一些改变吗?确实如此,因为2000年以后台湾经济不断的抖落,尤其部分时候是民进党执政,两岸关系常常不太好,而且民进党又喜欢搞意识形态执政,所以在经济上就没有那么的亮眼。

陈水扁时代所出生的姑娘家,往往出来就发现她们自己家庭的温饱就已经很是个问题,而且买房更是个问题,所以能够找到一个有房有车的郎君,就已经托天之幸了,就不敢在婚礼上有太多太多的要求。

可是1970年到2000年之间出生长大的许多姑娘们,举行婚礼依然要把它办得像辛德瑞拉一般的特殊绮丽。他们就认为那天是仙女要下凡的日子,直到今天,这些时代所养出来的姑娘仍然不例外。而且总认为要搞一个风风光光的婚礼才行,这个婚礼你会发现,竟然还不是搞一个,有些情况还搞两个三个,那是因为有所谓的文定跟正式结婚,也就是所谓的小娶大娶。

在文定的时候,有些比较地方性的家族,一请就是30-50桌,大家说这样的话,哪还需要正式的婚礼,但是还真的不一样。文定就是所谓的订婚,虽然她穿了礼服,但是不能穿白纱,而且他还有个规定,男方家族,在吃到倒数第三道菜的时候,得悄悄地不告而别,而且男方家族还不能在文定出席太多桌,顶多就是一桌两桌,最多很难有三桌,这三桌人只要属于男方家族,通通都得不声不响地离开现场。

大家听了一定觉得很好笑,为什么会这样呢?因为它不能够挥别,也不能够把东西吃到完,他认为彼此还有续曲,你这时候吃完了不就完了吗,因为你没吃完,所以还有下一出戏的继续唱下去,演下去,也就是俗称的大娶,就是正式的结婚典礼了。

一般来说,文定跟结婚之间,差距通常是在一年内,偶尔也会有例外。我听过时间最长的是一个朋友的婚礼,他20岁订婚,25岁结婚。这你得给女方一个很正式的理由,否则人家怕姑娘到了你家,只是一个半过门的媳妇,你不要她的话,她一点法律保障也没有。

这个理由是什么呢?算命先生说得到多少岁以后,这个男孩子结了婚才会有出息,才会幸福;或者就说必须在几岁以后结婚,这男孩子才不会有血光之灾;要不然就说男孩子跟女孩子因为八字隔不合,得给他们一段时间磨合,才不会造成他们将来结了婚以后就离婚。只要端出这种理由,大家为了小两口子的幸福,也只好接受。通常,提出这种理由的还都是双方家长,而且多半都是男方家长,女方因为觉得怕女儿吃亏,只能配合再配合。因为女生一旦爱上男方,不嫁的情况就非常难了,所以说天要下雨娘要嫁,在台湾就变成天要下雨,家里面的姑娘要嫁,你拿她还真是没办法。

在台湾这种大娶小娶的制度就会依着这样的习俗,做复杂的演绎跟变化。当然我强调,特别是1970年到2000年之间出生的姑娘最为讲究,讲究到把西方的礼俗和台湾的礼俗,所有听得到的全部加总在一起。所以台湾部分地方的结婚礼俗,你可以发现他说不定是全世界最为复杂的婚俗所在地,因为双方家长把各个地方能打听到的,全部都给放进来了,包含你想象不到,明明是坐着现代的礼车,新郎新娘的礼车上竟然要摆一根很长的竹竿,竹竿上还要带着许多的树叶,而且在竹竿的尖端还要绑一块血淋淋的猪肉,就晃在车头前。

这车子还得在大街小巷开过来又开过去,让大家看到新娘礼车上面绑了一根长长的竹子,带着树叶还带了一块猪肉。殊不知,这个礼俗是从某个当时古老的村落里面传出的,它从甲村要到乙村,中间要经过树林田野,怕有野兽出现,所以把这个竹竿绑在轿子上,那块猪肉是为了赶野兽的。

所以这些许多奇怪的习俗都是从古代不断地累积衍生被保留在台湾,而且产生一种特殊综合版本,才会搞得年轻人结个婚,最后都是吵架收场,或者是为这些习俗疲于奔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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