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风俗婚嫁篇:彩礼

经常在新闻中看到某些地方风俗,结婚时索取高额的彩礼。您知道彩礼是怎么来的吗?

彩礼,过去叫财礼,也称聘金、聘礼。以前是指男女订婚或结婚时,由男方付给女方的货币或财物。孟元老著《东京梦华录·娶妇》中记载:“凡娶媳妇,先起草帖子,两家允许,然后起细帖子,序三代名讳,议亲人有服亲田产官职之类。次檐‘许口酒',以络盛酒,装以大花八朵,罗绢生色或银胜八枚。又以花红徼檐上,谓之缴檐红与女家,女家以淡水二瓶,活鱼三五个,筋一双,悉送在元酒瓶内,谓之回鱼筋或下小定,大定……下定了,即日望媒人传语。遇节序,即以节物头面羊、酒之类追女家。随家丰俭,女家多回巧作之类。次下财礼,次报成结日子,次过大礼。"

新中国成立后,革除了以前的陈规陋俗,不知道什么原因,近年来,此风又复,还逐年见长了。

“下财礼”,显然是以财物为聘,深深地蒙上了买卖婚姻的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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