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俗改革已经成为
移风易俗中重要的一环
着力培育文明向上的婚俗文化
倡导喜事新办、文明婚庆
已经成为新式婚礼的主旋律
罗庄人
曾经的婚嫁习俗文化
你知道多少?
本期夜话
一起回顾罗庄婚嫁的传统风俗
罗庄婚嫁传统习俗(一)
孙全成/文
01说媒与相亲
传统婚姻礼仪一般包括“六礼”:提亲、合婚、定亲、行聘、请期、迎亲。谚云“十里民风变,隔河改规矩”,具体到各地,都有自己的特色。在临沂市罗庄区一带,男子结婚俗称“娶媳子”,女孩儿外嫁俗称“出门子”“男婚女嫁人之大伦”,婚嫁意味着一个新家庭的诞生,是关系到人生幸福、传宗接代和社会安定的大事儿,因此备受人们重视。尽管罗庄境内各地在婚嫁习俗上略有差别,但都小异大同,一般来说,婚嫁包括五六个程序,其序曲就是说媒与相亲。
传统观点,给孩子找好对象,是做父母的义务。过去人们都相信“男子无妻财无主,女子无夫身无主”,因此,对男孩子来说,说媒叫“说媳子”,对女孩儿来说,就变成了“找主儿”。受“早成家早立子,早抱儿子早得济”以及“闺女大了不可留,留来留去留出愁”等传统观念的影响,说媒的年龄,以前较早,大约在十六七岁,后来随着观念的改变,渐渐推后,但除了参军、求学等情况外,一般也不会太迟,如今大多数在十八九岁。一般男女青年到了这个年龄,父母就会委托亲戚朋友四下里给孩子张罗对象,“一家有女百家求”,相对而言,这种事儿,男方往往较主动,女方一般较被动。精明的媒婆,会仔细掂量双方的条件,如果觉得青年男女的长相、品行、学问、职业等大差不差,“车耳对眼镜” (车耳、眼镜形状差不多。指条件大致一样,能成夫妻) ,双方的家庭条件和社会地位门当户对,“单扇门对单扇门,卜勒门对卜勒门 (卜勒门,取其音bu'le门;指旧时正屋门外添加的两扇或单扇半截门,一般不锁)”,就会瞅准时机进行撮合。事成以后,男方除成婚时请媒人赴婚宴外,还会送些“谢媒礼”。20世纪80年代以前,谢媒礼比较简单,一般是一双新鞋,一对锅饼(表圆满) 、两包面果(表甜蜜) 。以后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谢媒礼”也渐渐水涨船高,并且更加灵活多样,如今也有直接给红包的。
以前,青年男女通过媒人介绍认识以后,家长并不急着定亲,而是要请人“合年命”,看看男女双方的生辰八字是否相合,命里是否相克(犯禁忌)。双方的属相,也讲究必须合得来,在罗庄境内至今仍流传着这方面的民谚,比如“白马犯青牛,羊鼠一旦休,金鸡怕玉犬,龙兔泪交流,蛇虎如刀铿,猪猴不到头”等,这些虽然都属迷信,但是民间信奉者,仍不在少数。
选择配偶,在以前讲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青年男女对自己的婚姻没有自主权和发言权,一切全凭长辈和媒妁定夺,双方在结婚前也根本没有见面的机会。这种陋习对女孩子的约束更严,讲求“从一而终”,亲事一旦约定,必须“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嫁个扁担抱着走”。五四运动以后,随着社会风气的转变和人们思想的日渐开明,这种束缚才渐渐宽松,直至20世纪50年代前后最终消失。与此同时,男女未定亲之前也出现了相亲的环节。
需要提及的是,青年男女相亲前都会通过媒人先了解对方的大致情况,如果与自己心目中的“另一半”差距较大,就会取消见面。是否见面的标准也在随着时代发展和社会潮流不断演变,反映在女性身上,尤其明显。比如旧时的“嫁鸡随鸡,嫁狗随狗”早已成为历史陈迹;20世纪40年代流行“吃菜要吃白菜心,嫁人要嫁新四军” (1946年,新四军到临沂,很多女青年嫁给新四军,反映了当地民众对军人的崇尚) ;50年代有“能跟军官扎胡的,不跟青年抗锄的”之说;到了70年代变成“一军二干三工人,贵贱不信(信,二声,罗庄方言,嫁给的意思)老农民”。如今,女青年对自己的人生大事有了新的认识,认为“结婚是第二次投生”,“找对象谈恋爱,一定要找高富帅”。当然,在是否进行相亲方面,男青年也有自己的标准。
如果双方都觉得对方还行,媒人就会安排相亲。男女相亲,一般都有媒人引领,姐妹哥嫂等陪同,讲求的是人多看得周全,听得仔细,易于发现对方的优缺点,所以相亲的男女主角,从衣着打扮到言谈举止都会很用心。相亲的男主角,一般需备两盒上好的香烟、若干喜糖,以便显示自己对女方家的重视和找到搭讪的由头。
相亲,一方面持续的时间不会很长,另一方面,初次谋面的陌生男女,关系能否继续发展下去还是未知数,因此一般不会选择在对方的家里进行,多数情况下是安排在媒人处,如果天气允许,选择清净郊外的也很多。尽管如此,当地对于这一喜事的序曲,仍然处处讲求吉利,从而有了些不成文的规矩,比如,双方见面的时间一般都安排在日中以前(预示前景光明,蒸蒸日上) ,忌讳午后。另外不能迟到和爽约。再有就是不可当面对对方评头品足。随身携带的物品也有讲究,如不拿白色的东西,雨雪天气一般要穿雨披而不打伞(谐音“散”) 等。
经过仔细地考察,从门当户对到命理相谐,从仪容仪表到脾气性格,双方都满意了,才能定亲。
未完待续
敬请期待《罗庄婚嫁传统习俗(二)传启与催嫁》
原文刊载于罗庄政协主办《罗庄文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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