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买房避坑指南!你这样买房,血亏!

“婚房我们家全款买了,你就出钱搞个装修吧!”

结婚前对方如此“诚恳”地跟你提出,你会答应吗?

这句话我相信很多备婚女性都听过,并且会认为男方很有诚意。

试想一下,现在房子动辄几百万,而你只需要花几十万搞个装修就好,何乐而不为?

但事实……真的如此吗?会不会有坑呢?

答案是,真不一定!

今天就和大家讲讲婚前买房的几个大忌!还来得及避坑的赶紧避!

几个婚前买房的大忌

1、对方选择在婚前付了首付,首付是他自己的钱。婚后共同还贷,但是不加名字。

这种情况只能分割婚后共同还贷及其增值部分的一半。

2、对方婚前全款买房,要你出装修和家电费用。

这就是前文提到的情况,在不加名字的情况下,房子和你没关系,因为买房的钱都是对方婚前个人财产。

离婚时如果你以出钱装修了为由要求分割房产,通常不会得到法院支持,最多是让对方给你适当补偿。

可是房子一般会增值,装修和家电会不断贬值,那么你最终也只能获得这部分的残值。

并且即使对方给你在房本上加名,但没确定具体份额,也不等于你可以分割一半房产。法官会考虑房产主要贡献在对方,同时结合你们结婚时间长短来确定分割比例,你基本只能分到10-30%。

3、婚前另一半付首付贷款买房,且在婚前他的家人提前还房贷。

表面看是不想让你背房贷,其实就是尽可能压缩你能分割的婚内共同还贷及其增值部分。因为对方在婚前还贷部分,都属于对方个人财产。

4、婚前另一半借首付买房,婚后共同还贷。

这种情况看似和1情况很像,但这里首付的钱不是对方的资金,而是借款。

比如婚前向亲朋好友借首付钱买房,结婚登记后再慢慢赚钱还给他们。看似没毛病,但对方婚后用来还借款的钱是共同财产,对方婚前首付及其增值部分你却分不了,相当于莫名替对方背负债务。

并且这种情况,你如果不能举证证明对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他婚前债务,就只能吃哑巴亏。

5、老人资助买房。当初说的是赠与给小夫妻的婚房,一到了离婚分财产的时候,就翻脸说是借贷,这类纠纷在现实中真的太多了。

以上这几点都是我们在婚前买房时,可能踩的坑,务必提高警惕!

给准备步入婚姻的人4点买房建议

1、婚前都有购房资格,有资金实力,最好婚前各自购房。

2、如果婚前需要合力出资购房的,建议房产按照出资约定份额,免得双方心里暗地不平影响婚后感情。

3、对于双方老人出钱的情况,究竟是赠与还是借贷,提前说清楚并落实到白纸黑字,明确一下出资来源性质,可以有效避免日后纠纷。

4、如果双方经济条件悬殊,建议征求对象的意见,是共同买房还是各自买房,有必要的话可以签订婚前财产协议。

也许有人会说,都要结婚了,两个人算这么清楚会伤感情!

但我认为,好的婚姻不仅需要爱,更需要经营。

就好比我们玩游戏,提前确定游戏规则,我们才能愉快地进行下去。婚姻也是一样,把一些必要的东西约定清楚,远比时候为了这些闹矛盾,起纠纷要好很多。

今天的分享就到这里,如果你也遇到棘手的婚姻家事问题,不妨找我们聊一聊,兴许能为你提供些许帮助。

长株潭及周边的朋友,有问题欢迎私信或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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