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年代初期,在那些性活动较强的青少年中,进行有效避孕的情况明显增多。一个在美国全国范围的访问调查对15到19岁有过性交的女性调查了避孕情况。
它发现,在1976年,有63%的人在性交中实行了避孕。此研究也发现,有30%的人体验了婚前怀孕。
这个研究发现,从1971到1976年,青少年女性从未使用任何避孕方法的人有所增加。1976年,报告说在性交中“从未”使用任何避孕方法的青少年女性的百分比是30%。
当年轻人开始第一次性交时,不避孕的情况特别普遍。这个研究发现,大约60%有过性交的女性在首次性交时没有使用任何避孕方法。大学生中的情况也十分类似。
人们普遍认为,未婚者中缺乏有效避孕活动的基本原因是:(1)避孕教育不足,不适当;(2)利用避孕方法困难。
因此,要解决婚前怀孕的难题,就必须加强适当的性教育和加强避孕方法的适用性。遗憾的是,关于避孕行为的研究表明,未婚年轻人中避孕心理在很大程度上要受信息和机会以外的东西的影响。
虽然婚前性交在美国的未婚年轻人中得到广泛认可,它在公众和父母那里却得不到社会赞同。因此,把婚前避孕和婚姻避孕活动简单等同起来是不妥当的。
许多未婚女性进行性交活动是很勉强的,这可能是由于有罪感、无权力感或使伴侣愉快的矛盾欲望。这样的感受使得她们对避孕冷淡。与此相反,有些研究发现,那些在性活动方面较为主动的女性也比较注意采取避孕措施。
一个研究对实行避孕的女大学生和不实行避孕的女大学生的情况作了比较。实行避孕的女大学生在性活动方面明显地较为主动和自信。其它一些研究也有同样的发现。
在人格和性方面主动的女性,在避孕方法的运用上也是不受限制、不感到为难的。她们会寻找有效的避孕信息,寻找得到女性避孕材料的方式,主动同性伴侣讨论避孕问题,总是准备在可能的性活动前采取避孕措施。
但很少有女性,即使是那些态度主动的女性,在第一次体验性交时就实行有效的避孕。然而态度自信的女性一旦开始有性交,她们很快就会考虑防止不希望的怀孕的问题。
最后,有些重要研究调查了性焦虑和避孕态度之间的心理关系。研究表明,那些有着很高程度焦虑的人们可能是:
(1)很少对性活动有计划;
(2)很少同性伴侣交流避孕问题;
(3)很少运用那些要接触他们生殖器的避孕措施。
从根本上说,那些有着很高程度性焦虑的人们,宁可在性活动中表现出一种自发性,以便为自己性行为的责任找辩解理由。自发性跟酒精一样,是那些认为自己做了不道德之事的人们,为自己行为辩解的理由。
简而言之,在性交时最可能实行避孕的未婚女性是:
(1)最可能充分理解怀孕的危险;
(2)在人格和性方面自信,愿意承担避孕的责任;
(3)对于性问题焦虑较少。
在性活动的年轻人中,促使或禁止避孕的不仅是认识因素。在性伴侣的关系中,也有某种重要的因素对他们实行避孕有影响。
在未婚者中避孕往往被忽略。一个关于青少年男性对避孕态度的研究发现,大约一半的男性要求、期待性伴侣对避孕承担义务。
同样,也有许多女性期待她们的伴侣对避孕承担义务。这种男女期待之间的不一致,对于那些体验着不经常的性遭遇的女性是危险的。
有些研究表明,一种有着爱情的性关系要比那种随便的性事件更可能注意实行避孕。在一种随便的性遭遇中关于避孕的谈话可能破坏诱惑的气氛和自发的外观。
当一对伴侣彼此关心时,他们可能较容易交流避孕的问题。这个男性可能关心他的伴侣是否怀孕。
【本文摘自《性爱社会心理学》(黄忠晶编译,人民卫生出版社1988年版)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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